3月15日,长寿法院联合区普法办,把法制讲堂搬到了葛兰镇罗岩石村农家院坝,将普法宣传和教育融入到审判过程中,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轻松学习法律知识。
现年73岁的黄某,与丈夫共育有一个儿子和四个女儿,现均已成家立业,独立生活。近几年,原告黄某夫妇因年老体弱,疾病缠身,且部分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导致生活困难,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老人一纸诉状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当事人年迈且腿脚不便,为了及时化解纠纷,妥善处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长寿法院第一中心法庭法官一行6人驱车来到罗岩村院坝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引来了当地不少群众前来旁听,案件休庭后,当地群众积极参与调解,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说几个被告。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及调解,原告五位子女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2018年4月前每人给付原告黄某及丈夫生活费、护理费、住宿费各1200元,之后五被告于每年的2月之前支付原告黄某及丈夫生活费、护理费、住宿费各2400元,原告夫妇产生医疗费由五被告各自承担五分之一。
至此,该赡养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群众的劝说下,得以圆满结案,一家人又重归于好。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巡回审理搬到家门口,让我们农民也能学法懂法,实在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