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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法院:兑付数百万投资款,维护司法权威
作者:何庆山 石苛蔓  发布时间:2019-06-17 11:35:51 打印 字号: | |
  6月11日,长寿区法院与区“打非办”、区公安局对杨某、郜某、蹇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追回的480万余元投资款进行清退,并按比例发还给90余名受害者。

  据悉,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间,杨某在四川中伟瀚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伟瀚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瀚凤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未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设立三峰泉基金、幸福农庄基金、股票专项基金三个私募基金项目及瀚龙贷P2P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组织人员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资金达1758.8万元。案发后,杨某主动投案。

  2018年12月,长寿法院对杨某、郜某、蹇某等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刑罚;同时判决在案扣押、冻结款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在案查封的房产变价后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并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

  该案移送执行后,因案件涉案人数多、数额大、情况复杂,院局领导高度重视,与区公安局、区“打非办”联合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迅速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明了被执行人杨某以及重庆中瀚凤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名下账户存款442.9万元,后承办法官迅速前往线下营业办理点成功扣划案款。此外,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蹇某、向某等三人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其履行退款义务,后其三人退还了公司提成款合计41.7万元。

  在挽损资金清退现场,受害者们心情激动,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纷纷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远离高利诱惑。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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