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示范法院创建53丨现场执行 敢于亮剑 多年纠纷 当场化解
作者:戴航  发布时间:2022-11-17 16:21: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寿法院在一起执行案件中,正确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当场化解一起持续三年多的邻里纠纷。

 

2019年5月,家住葛兰镇某小区4楼的夫妻冉某、周某厨房水管爆裂,积水渗透导致3楼黄某家中的天花板、墙面漆受损。之后双方对房屋维修事宜多次交涉,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黄某遂诉至长寿法院。2022年4月,法院判决:被告冉某、周某赔偿原告黄某房屋修复费、鉴定费13000余元。收到判决后,冉某二人并未向黄某支付款项,7月份,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冉某、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责令其到法院报告财产并立即履行法律义务,但冉某二人既未支付款项,也未到法院报告财产。承办法官对其账户进行查询和冻结,但二人账户空空,并无可执行款项。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冉某、周某,但其要么拒接、要么推诿责任。11月2日,在接到冉某在家的线索后,两辆警车、八名执行干警火速前往冉某住所,买菜回家途中的冉某被碰个正着。执行法官将其带回住所后,告知冉某应当履行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冉某仍以对判决不服为由,拒不履行且不如实报告财产,执行法官当场向其宣读搜查令。面对法院强硬的执行措施,冉某表示愿意协商,经过执行法官调解,最终当场一次性履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既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又要敢于亮剑,展现司法强制措施的威慑性。未来,长寿法院将继续多措并举,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有更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