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长寿法院长寿湖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一线”作用,做到诉讼服务在一线、审判调解到一线,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快捷、高效的巡回审判,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11月4日,长寿湖人民法庭陈瑶法官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云集镇万寿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案件受理后,为了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和处理纠纷,陈瑶法官带队到现场实地勘察,并耐心细致组织双方调解。考虑到该类案件在农村时有发生,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多次调解无果后,陈瑶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纠纷现场。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论激烈、分歧较大,陈瑶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释明利害关系,努力缓解双方对抗情绪,充分听取双方意见。
庭审结束后,车载便民法庭播放全民反诈相关视频,陈瑶法官为现场的群众讲解预防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的常见套路,提醒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和好评。
巡回审判走进乡村田间,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让司法更“接地气”。长寿湖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一线的优势,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盼愁”问题,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