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寿法院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葛兰镇天宝村,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某(化名)诉被告葛兰镇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纠纷一案。考虑到原告李某某身体原因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等因素,开庭前,承办法官邀请诉争土地所在村主任、群众、葛兰镇政府出庭负责人与原告、被告代理人、第三人一起到房屋现场进行了查看和记录,并就地开展巡回审理。
原告李某某诉称,第三人张某某(化名)在葛兰镇天宝村的自建房占用了原告的承包地。第三人取得建房许可的材料包括村民会议记录、建房申请等均是第三人伪造的虚假材料。被告葛兰镇政府颁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程序不合法,故诉请法院确认被告颁发给第三人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无效。
审判团队全体成员及法警,与各方当事人一行,冒雨步行至现场。到达现场后,法官向各方当事人明确此次现场勘查的内容与范围,着手将有关案涉证据与现场情况核对,认真逐一勘查涉案房屋的位置、范围、面积等情况,听取了各方意见,为案件的后续审理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合议庭还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和是否占用了原告的土地等存在争议,各执己见,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勘查结束后,经全体工作人员紧张部署,合议庭顺利在当地村委会院内进行了巡回开庭审理,当地近五十余名百姓在现场冒雨旁听了庭审。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对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各项庭审程序有序进行,各方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庭审顺利结束。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后,长寿法院组织当地群众开展了普法宣传院坝会,向旁听群众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大力宣讲养老诈骗问题,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为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提高行政审判质效,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长寿法院充分利用“车载便民法庭”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将巡回审判开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减轻当事人诉累,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行走的正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群众身边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