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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法院丨高墙中的庭审
作者:彭欣欣  发布时间:2023-03-02 11:39: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琛琛、晏家法庭法官万莉带着当事人的诉求,抱着查清案件事实的目标奔赴四川省广元监狱,耗时三天开庭审理两起涉刑人员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两起合同纠纷案件受理后,本院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文书,均被退回。承办法官通过智慧系统查询,两个案件原告不同,但被告为同一家公司。经多方查找,了解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四川省广元监狱服刑。考虑到案情复杂,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在服刑,无法到场参加庭审,且监狱内不具备“云上法庭”使用条件。为及时开庭且查清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引导双方解决争议,两位法官决定到监狱开庭审理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监狱机关联系,就案件排期、手续办理、其他规定等细节进行沟通,最终确定开庭时间。

 

在监狱干警的全力配合下,两位法官带领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面对面沟通,开庭审理案件。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庭审程序规范、流畅、完善。通过承办法官、监狱干警的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并从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着手,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查清案件事实。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法院为查明案件事实,驱车四百余公里跨省开展审理,充分体现了对案件高度认真负责、对当事人权益充分保护的政法职业精神,给长寿法院点赞。承办法官还安慰鼓励服刑人员:“浪子回头金不换,好好改造,你的未来不是梦。”

 

长期以来,涉狱案件诉讼周期长,诉累重,一方当事人在监狱关押,导致无法及时开庭,是困扰当事人的一大难题。长寿法院始终坚持群众的呼声是第一信号、群众的需要是第一选择、群众的利益是第一原则、群众的满意是第一标准,快速高效处理每起案件,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方便高效。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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