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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法院丨人民调解员在公司现场完成诉前调解
作者:谢建平 伍文  发布时间:2023-04-13 15:48:12 打印 字号: | |

“请问,你们是长寿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吗?我公司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纠纷,可以申请你们进行调解吗?”近日,驻院综合调解室接到当事人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咨询求助电话,表示其公司与员工发生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想申请驻院综合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考虑到此类案件的多发性,为及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推进该领域诉源治理,长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及驻院综合调解室遂决定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前往公司现场进行调解,并围绕该纠纷领域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

 

经核实,2022年7月12日中午,该公司员工范某在公司车间进行盘扣翻包时,不慎被盘扣夹伤右手,经医院诊断为右手食指远节骨折。经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范某某此次受伤属于工伤,经重庆市长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为伤残十级,无生活自理障碍。2023年3月27日,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对此次工伤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拥有处理工伤纠纷丰富经验的调解员、退休法官李小平从工伤保险理赔项目、理赔标准等方面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答疑解惑,同时分析调判利弊及如何实质化解矛盾,最终促使双方互信互让,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协议。调解完毕后,诉调对接工作人员及调解员围绕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特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现场普法活动。

 

下一步,长寿法院将持续加强驻院综合调解室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把驻院综合调解室作为落实人民司法初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新期待的重要举措,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驻院综合调解室建设的受益者。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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