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共建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切实让胜诉当事人的法定权益得到真金白银的兑现。11月15日,重庆市长寿区法院与区公安局开展执行联动机制联席会议,11月22日,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破除区法院执行局与区公安局在查人、找物上的信息壁垒,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区法院执行工作和区公安局协助执行工作程序,形成打击“老赖”的强大合力。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俊义,长寿区公安局法制支队队长李津参加会议。
会上,长寿区法院与区公安局就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查找和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共同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明确了区法院及区公安局在执行联动中的工作职责。区法院和区公安局分别确定 1-3名联络员,专门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区法院在需要查找、控制被执行人或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时,可以向区公安局出具《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函》,并附带《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名单》,由区公安局多渠道协助查控。同时,会议双方对共同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暴力抗法、被执行人或者其亲属为逃避或干扰执行,捏造事实报警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来,长寿法院不断探索执行路径,先后与区发改委、检察院、公安局、税务局形成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不断争取各方支持,形成执行合力,增强对“老赖”的打击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