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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长寿法院案例入选“川渝协作执行典型案例”
作者:王思亲  发布时间:2024-01-12 10:57: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重庆市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联动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一批“川渝协作执行典型案例”。长寿法院《线上联动强协作,数智赋能助执毕——四川广安某公司重庆分公司申请执行四川某供应链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

 

线上联动强协作,数智赋能助执毕

 

——四川广安某公司重庆分公司申请执行四川某供应链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执行要旨

 

执行标的物存在贬值速度快等特殊案件,应加快推进司法处置程序,可引导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执行标的物登记地跨省、市域的,可与登记地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开展线上联动,利用数智赋能快速完成相关执行程序。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28日,四川广安某公司重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与采购方四川某供应链公司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车款总价为9615200元,先行支付定金200000元。后双方验收交付了车辆,但四川某供应链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四川广安某公司重庆分公司诉至法院后经调解,约定四川某供应链公司向四川广安某公司重庆分公司支付货款本金7882757.54元;四川广安某公司重庆分公司对交付且已办理质押的10辆东风牌汽车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川某供应链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四川广安某公司重庆分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请求拍卖已质押的10辆东风牌汽车及其他财产线索,系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6台、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4台、尚未上户的梁山东岳牌集装箱运输半挂车2台和海立美达冷藏车厢6个,系专用于冷链运输的重型特种车辆。考虑到该类型车辆贬值速度快,而传统评估拍卖程序周期较长,申请执行人四川广安某公司重庆分公司又属国有企业,难以通过议价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格等特殊情况,法院遂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共同来院协商选择车辆询价机构及辅助拍卖机构,并同时前往执行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在第二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后,因申请执行人已与案外人签订租赁合同,将拍卖车辆租赁给他人使用以收取租金,希望法院尽快协助完成过户手续,时间紧迫,如不能如期交付车辆,申请执行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得知该情况后,因案涉车辆登记地为成都市郫都区,执行法院高度重视,积极与郫都区法院进行线上协调,请求协助送达过户裁定、办理车辆交付等事宜。郫都区法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接办理。在15位市、区两级代表委员的见证下,长寿区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与郫都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线上联动,充分利用数字智能设备,仅仅2小时便顺利完成所有车辆的过户和交付手续。在川渝两地法院的紧密配合下,实现700余万元债权的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系川渝两地法院积极开展线上联动协作,充分利用数智赋能维护企业胜诉权的典型案例。考虑案涉车辆属特种车辆,贬值速度快,申请执行人为国有企业而难以通过议价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传统评估拍卖程序耗时长,难以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执行法院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加快推进司法处置程序,申请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后,积极与执行标的物登记所在地法院进行线上协调,在代表委员的见证下,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开展线上联动,充分利用数字智能设备,快速完成标的车辆的过户和交付手续,顺利实现七百余万元债权的执行完毕。不仅获得申请执行人“执法神剑、招快刃利”的点赞,在利用数智赋能推动川渝联动执行方面还得到代表委员和社会大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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