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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乡情理调解室丨我是你的眼
作者:杨璇 周佳鑫  发布时间:2024-04-02 15:14: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寿法院“寿乡情理调解室”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拖欠视障人士劳务报酬而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盲人推拿师殷某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元。

 

殷某是一名视障推拿师,2022年6月26日,殷某与某盲人按摩店的老板向某签订协议,约定自当年7月1日起在向某经营的按摩店内担任推拿师,并负责指导其徒弟陈某。协议还详细约定了殷某及其徒弟陈某的工资待遇、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然而,到了约定给付工资的8月5日,向某却表示自己经营亏损,迟迟未向殷某支付工资,殷某多次讨薪未果,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长寿法院收到案件后迅速行动。因当事人为残疾人,故帮助其及时与法律援助律师对接,为殷某提供法律框架内的协助,减轻诉累。经殷某同意,将案件委派至“寿乡情理调解室”诉前调解。

 

“代理律师,殷某人在其他区县,且因视力残疾行动不便,是否需要我们远程调解或者提供其他便捷的诉讼服务?”在“寿乡情理调解室”,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但殷某表示其本人一定要亲自参加调解,到现场来为自己发声。最终在调解员和援助律师的搀扶下,殷某拄着盲杖走上了长寿法院审判大楼外的无障碍通道。

 

调解室内,两位调解员已经充分了解案件证据材料和法律关系,做好调解准备。调解中,调解人员对殷某自立自强、用自己的双手挣取美好生活的精神进行了高度肯定,结合实际案情析法明理,告知向某欠付残疾人劳务报酬违反了法律规定,并引导向某换位思考,理解殷某身患残疾、生活不易。最终,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向某承诺在2024年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殷某劳务费共计9033元。长寿法院及时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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