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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新闻丨开学第一课:应对校园欺凌,法律护航成长
作者:马姣 刘雯  发布时间:2024-09-20 14:24:46 打印 字号: | |

以法为镜

可以照己身

与法同行

可以明曲直

 

9月18日,长寿区晏家中学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长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晏家中学法治副校长冯书祎和法官助理刘雯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关于“拒绝校园欺凌,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的主题讲座,旨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会在遭遇校园欺凌时如何自我保护与寻求帮助。市、区两级代表委员文洪镜、程小亮等人受邀参加活动。

 

Part 1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校园欺凌的常见形式是什么样子的?”

在刘雯介绍完校园欺凌的概念以及常见形式后有同学问:“老师,我还是觉得校园欺凌太抽象了”“老师,校园欺凌听起来不好,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刘雯现场邀请了几位积极学生上台参与模拟法庭和情景剧的表演。

案情简介:年龄较大的学生对一些低年级学生实施的欺凌案件,欺凌者是张三和李四,被欺凌者是王小五等人。

 

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懂得了校园欺凌的后果

受害者:财产损失、身体受伤、心理伤害。

欺凌者:心理、性格方面的不良影响;承担法律后果:学校处分、治安处罚、刑事处罚。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平时该怎么做?

1.遵纪守法,不做欺凌者。

2.学习知识,培养自己的辨识能力,不听信他人的怂恿。3.学会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

如何防范应对校园欺凌?

1.牢记: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2.可以向他人求助。3.拖延时间,伺机逃跑。4.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寻求法律帮助。

 

Part 2

“正当防卫如何认定?什么是见义勇为?近年来,发生了很多典型案例,比如……”

冯书祎用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很快就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整个会场鸦雀无声。

 

“现场有12周岁以下的请举手。”“满了14周岁的请举手。”

部分学生好奇的举起了手。

 

“希望大家记住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冯书祎法官还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学生们明白自己享有的法律权益和法律保护机制。遇到问题时,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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